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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召开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 民主评议党员…

各党支部、养老保险处党总支:

为开好我局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市委活动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市委活动办《关于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漯群办发〔2014〕34号)和《关于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漯群办发〔2014〕35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专题学习要在8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

(二)认真梳理征求意见清单。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要结合前期征求意见情况和谈心谈话情况,对多渠道听取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清单,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以党支部为单位上报局活动办备案。

(三)认真修改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清单。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和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局分管领导和局活动办的要求,认真修改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清单,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清单要先报局活动办审核把关,然后再报局分管领导审查,待局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申请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认真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各党支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制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确定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程、参加人员等事项,报局活动办审核把关。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在7人以下的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7人以上的会议时间不少于1天。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议程

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进行。以党员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党员数,确定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人数。每名党员都必须按时参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借口请假、缺席。

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局领导主持,局活动办派人参会指导。各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记录。

会议共有六项议程:

(一)党支部书记简要通报本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准备情况。

(二)局领导对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要求。

(三)科级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合并组成的党支部,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代表单位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每人发言结束后,其他党员自觉对其开展批评,局领导进行点评。

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1.已参加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只开展批评,不作自我批评。

2.三个副县级事业单位中已参加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也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只开展批评,不作自我批评。

3.不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副县级党员干部要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本人作对照检查并对其他党员开展批评。

4.局机关支部和三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党支部,科室内部党员要相互开展批评,科长之间要相互开展批评。

5.科级事业单位党支部的全体党员之间要相互开展批评。

6.市养老保险处要委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主持各县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局活动办派人参会指导。

(四)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束后,发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开展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当日统计完毕。

(五)局领导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评价,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

(六)党支部书记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总结并作表态发言。

三、认真做好会后有关工作

(一)填写有关表格。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填写“个人自评”栏,填写个人简要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主要写存在问题;党支部安排人填写“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栏,“党员互评”主要针对会上对该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归纳填写。党支部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定,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会后一周内报局机关党委。

(二)反馈评议情况。党员评议结果和党支部评定意见以适当方式向参加评议的党员反馈。对测评票相对较差或支部评定为“差”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教育,帮助其整改。

(三)加强组织建设。党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上党员提出的意见,提出加强组织建设、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

(四)上报会议材料。各党支部要认真整理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会后一周内报局活动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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