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技师学院关于开展对2025年度市级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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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请根据《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按照财政通知开展项目自评工作,将评价结果填入项目绩效评价表,并于下周五4月17日前将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至财务处并上传一体化系统。
财务处
2026年4月9日


